周汀南在自己二十五岁的生日宴会上,宣布和我在一起了。
但这不是因为他喜欢我。
而是因为沈松溪搂着自己新交的女朋友前来出席他的生日宴了。
他牵着我走上台,向所有人宣布了这件事。
台下人纷纷表示惊讶,而后就是起哄让亲一个。
我听到了,侧头看向周汀南,他也听到了,却只盯着远处的沈松溪。
见对方在鼓掌,他握着我的手无意识地收紧了些,捏的我生疼。
我挣扎了下:「你不会真打算亲我吧?」
「你想得美!」
1.
碍于众人在场,我没有甩开周汀南的手,心里却不可抑制地冒出些酸楚来。
从小到大,似乎都是他甩开我的手。
七岁时我摔倒了,想拉他的手被他躲开:「我急着去跟沈松溪踢球呢,你自己走。」
十二岁时我偷吃他的零食,他不准我碰他:「你手上都是油,别碰我,回头沈松溪又要嫌弃了。」
十五岁时已经对我嗤之以鼻:「你看看你头发乱糟糟,衣服皱巴巴,哪有一点女孩子的样子,沈松溪都比你精致!」
......我无法反驳,只能试着改掉这些不拘小节的毛病,有一段时间甚至睡觉都穿着袜子。
但是有什么用呢?
在某一次我撞见周汀南搂着刚踢完球头发汗湿的沈松溪说说笑笑时,我就明白了。
他不是不喜欢邋遢,他是不喜欢我。
但我其实也不是不能理解,沈松溪真的太好了。